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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为红沿河核电厂的业主及营运单位,建立了系统、严谨、完善的核安全管理制度。

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运作过程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按照责任和权力相匹配的要求,落实核安全管理职责各项分工。

核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日常管理、大修管理、安全文化培育、

核安全独立监督、质保监督、应急管理、辐射防护、设备管理、工程改造、技术管理、经验反馈、防人因管理、培训管理、国际交流、外部评估、与国家监督部门坦诚交流、公众沟通等。

核安全控制过程坚持“一次把事情做好”核心价值观和“风险导向、纵深防御、主动预防、保守决策”控制原则。

二、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建立了严谨的程序体系。程序体系分为三层:纲领程序、管理执行程序、技术支持程序/技术规程标准。详见核安全管理程序体系图。

核安全管理程序体系

三、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为三层: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详见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1)决策层:主要包括总经理部成员,由电厂核安全委员会、经验反馈委员会、工程技术委员会等组成。其中,电厂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安全决策机构,对所有的安全管理事务统一协调管理。

(2)协调层:由副总工程师、部门经理等组成,负责提供良好的支持与服务,确保核安全相关活动所需的各类资源与服务得到有效保证。

(3)执行层:由运行部门、维修部门、技术部门、监督部门的各执行专业、计划工程师、准备工程师、工作负责人、运行人员、安全技术顾问、工业安全工程师、辐射防护工程师、质保独立监查员等组成,贯彻执行/监督电厂的各类安全制度。

安全总监受总经理部分管领导的委托,承担电厂各项生产活动的核安全监管。安全技术顾问(STA)专职负责机组运行与事故工况期间独立的核安全监督和评价。

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