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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沿河公司贯彻核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严格质量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废物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公众和员工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核安全工作实践中,红沿河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标准,建设和运营核电厂,保证核电厂所有活动满足相关要求。核安全管理坚持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为各类决策的根本方针,保护核安全相关设备、建构筑物和机组安全,确保实现核安全管理最终目标。当安全与生产或进度要求相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安全。与电厂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均应按照高标准要求进行。

在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红沿河公司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管理的有效投入,建立防治污染的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要求开展环境辐射监测及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管理,并按照规定报告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