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承诺
1. 核安全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沿河公司”)作为红沿河核电站的营运单位郑重承诺:
─ 红沿河核电站所有与核电厂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要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将核安全置于最高的优先位置,这一地位不会受到生产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制约和影响;
─ 红沿河公司将建立和维持核电厂有效的纵深防御,保护电厂员工、公众和环境免受放射性的危害。
2. 质量保证
红沿河公司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安全和质量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追求生产业绩的前提。我们在实现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上致力于建设和发展安全文化,全员实践安全行为,培育质量意识,通过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确保为员工、合作伙伴、社会公众持续提供安全健康的环境,树立利益相关方(包括股东、电网、员工、合作伙伴、社会公众、政府监管机构等)对红沿河核电站安全运营的充分信心。
3. 环境管理
红沿河公司从实际出发,为实现环境方针及目标,满足社会及其相关方的要求,按照ISO14001:2015 IDT GB/T24001:2016 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公司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来达到公司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以实现遵守法规、安全运行、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遵守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核安全法规和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在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中的承诺,严格执行质保大纲和有关技术规范。
安全运行。实施有效的培训和经验反馈,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安全文化水平和环保意识;加强运行和维修质量管理,减少人因失误,提高设备与系统的可靠性,确保核电机组的安全运行,实现稳定、可靠和经济的发电,保障公众及环境的安全。
污染预防。改进工艺流程、加强运行控制,努力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制订严格的三废排放内控标准并确保三废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持续改进。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识别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方案;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定期进行合规性评价、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保持公司环境绩效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