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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
  •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2月14日

    二、建设单位: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昕瑶

    联系方式:0411-82340702

    电子邮箱:duanxinyao@cgnpc.com.cn

    三、编制单位:辽宁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联系人:石敏

    联系方式:0411-82953005

    电子邮箱:657691484@qq.com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1: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pdf

    附件2: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