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日新月异的红沿河



公司使命

建设、运营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经济、清洁的电力,为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收益,为核电事业培养人才,为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的和谐发展和促进我国核电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公司目标

建成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环境等六大控制指标总体优于岭澳二期的核电项目;商运后五年内实现WANO考核指标中2项达先进值,4项达中间值以上。

公司价值观

    安全第一,团队精神,实干创新,追求卓越。

环境保护

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树立绿色环保的良好企业形象。

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管理的有效投入,建立、完善防治污染的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坚持“安全运行、污染防治、节约资源、持续发展”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理念,按照国家环境管理的有关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确保公司有关环境管理的要求得到有效实施。>

建立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发生的重大环境事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性质组织调查,并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人的领导责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安全文化理念,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和核电站规划的总体布局,纳入公司和干部业绩考核内容,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发展,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采取各种保障措施,建立并保持有效防范,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水平、降低职业危害,保证员工、公众和环境免受放射性危害。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核电站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承担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体现对相关方实施有效监督和影响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形成自我评估、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确保核安全为生产活动的决策导向,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核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配套管理程序,建立健全核事故应急响应体系。

    制定相应管理程序和监督大纲,加强对核燃料和中、低放射性固体废物及放射源的管理,确保各类排放低于国家法规规定的限值。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在建核电工程和运行核电站的各类报告制度,按时报送相关报告;建立有效的经验反馈体系,重视事件根本原因分析并保证事件分析高度透明。

    按照安全工作“分级属地、三级管理”的原则,主动接受国家、省、地级安全监督部门和相关机构的监督管理。

实行重大核安全事件、核安全事故及工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核电站发生的重大核安全事件、核安全事故和重、特大工业安全事故,公司应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或自行组织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和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质量管理

    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标准和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程序和监督制度,有效评价制度并持续改进,以确保核电站的长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

  树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思想,提高员工的质量文化素养和质量意识,强化事前控制,力求“一次做好、精益求精”。

    发扬良好协作的大团队精神,推动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或部门建立共同的质量目标、遵守共同的质量管理原则、倡导共同的质量管理理念,协调运作,确保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最终实现客户满意。

    建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性质组织调查,并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人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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